| 法新社布鲁塞尔2007年7月25日电:航空公司拒载残疾或行动不便乘客的情况尚时时发生。从本星期四(26日)起欧盟规定正式生效,除非有“确实的安全原因”,从此不得再拒绝他们登机。这份文件同时规定,从2008年7月底起,机场及其经营者必须在机场和飞机上,免费为残疾或行动不便乘客提供诸如搬动轮椅和安置导盲犬等服务。 欧盟运输专员雅克·巴罗说:“为便利残疾人和年老者旅行,逐渐引进这些服务,将彻底解决歧视问题。”唯一可以例外的是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因素,因为由国际法和各国法律作出的规定必须遵守。 一些如爱尔兰瑞安(Ryanair)等廉价航空公司,由于这方面条件差,已经受到批评,它们已决定略微提高票价。 2008年年底,瑞安航空公司拒绝了一组盲人登机,遭到批评,后不得不改变规定。尽管如此,它只同意每个航班最多载4名行动不便乘客;无人在边上陪同的盲人也只能限于这一数目。该航空公司声辩道,因为它必须遵守紧急情况下,于90秒内疏散乘客的规定。 欧盟这一文件并要求各成员国在本国法律中,针对明知故犯的航空公司,列入“切实可行、恰到好处并有威摄作用的惩处条款”。 欧盟各国公民里,约有10%比例者行动不便,主要由残疾或高龄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