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文中圖片來自網絡)
和女友相愛一年今天是我結婚的日子,為了娶到她,我不惜買了三套房子外加二十萬的彩禮,這三套房我都加了她的名字,希望能給她安全感,讓她放心做我的妻子,這也是丈母娘的意思。我知道凡是父母都希望女兒嫁得好,我這么做也體現出我對老婆的重視,看到房產證上加上老婆的名字,丈母娘笑得瞇起了眼睛。
結婚那天很順利,大家伙都夸我娶了個漂亮媳婦兒,而我也很開心,談了一年終于抱得美人歸。我和老婆是經人介紹的,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想要個單純的女人,我自己做點小生意,以前相親的時候女孩子一聽我家有錢就迫不及待想要跟我交往,還問我一個月能掙多少錢,準備在哪里買房子,這樣的問題讓我煩不勝煩,我只是希望她能多了解一下我而不是關心我的錢財。而老婆不一樣,見面之后我們聊起了電影,我和她的興趣愛好大致相同,我想先試著交往,后來老婆的樸實善良吸引了我,我們相愛了,這一年來我將她視如珍寶,想要在新婚那天再擁有她。
可是今天就是我們的新婚夜,我卻氣得發瘋,我視如珍寶的女人竟然不是第一次了,她的表現讓我崩潰,我質問她,她卻說:“現在都什么年代了你還在意這些,跟你交往之前我有過一段戀情,那都是以前的事了,你不問我自然也不會主動去說,但是和你一起之后我沒有別的男人,現在你質疑我,那婚前說的那些甜言蜜語都是騙我的咯?”
老婆的話讓我崩潰,什么叫我不問?我一直都很在意這件事,戀愛時也數次提起過我要的女人是什么樣的,她明明知道還不跟我坦白,直到新婚夜還這樣找借口,我氣得立刻拽起她找到岳母要求離婚,可是岳母說愛過不過,要真的很在意不能接受那就離婚,可是我的三套房子都加上她的名字了,這一離婚我損失慘重啊,可是不離婚我的心里過不去這道坎,真是為難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