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三姐弟,老公排第二,有一個姐姐和弟弟,還沒結婚的時候弟弟也沒什么,自從娶媳婦回來,弟弟就變了個人似得,老婆說一他不敢說二。
家公得了膽囊炎,挺嚴重的,已經住院兩個星期了,都是老公在照顧,住院費也是我們掏
畢竟年紀大了,家公的病情一直沒有好轉,身體被病痛折磨。于是老公和弟弟商量輪流照顧公公,一家照顧半個月,他弟總是“遲到早退”,后來由半個月輪流一次變成五天。
老公是開車的,我見老公醫院公司兩邊跑,開車需要養好精神,我把工作辭了照顧公公,小叔子后來干脆不來了,于是公公主要我在照顧了。開始他還覺得不方便,后來也習慣了。
公公始終沒有擺脫病魔去世了,臨走前給我一張10萬塊錢的存折。老公說拿出來和弟弟平分,可我覺得這是公公給我們的,老人家并沒有說要分給誰,到底要不要把錢拿出來?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