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加多寶皆成被告或將面臨至少10億賠償
5月7日王老吉所屬上市公司廣藥白云山(SH600332HK00874)發布公告,對外公布和王老吉商標案相關的兩個最新立案情況:一是廣藥集團就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拖欠商標仲裁費一事在東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并已立案,法院已立案執行。二是王老吉已正式啟動對加多寶2010年5月至2012年 5月兩年間違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侵權行為進行立案起訴,索賠標的為10億元(實際以法院委托的評估機構做出的專項審計數額為準),加多寶在全國六家公司均為被告對象,廣東省高級法院已經正式立案受理。據估算,2010年5月2日后兩年間加多寶經營王老吉非法所得利潤高達75億元,此利潤若經法院審核確認,加多寶將面臨75億元賠償。
對此,外資企業加多寶對媒體表示,“雙方于2003年5月2日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明確載明,商標許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該協議已在商標局有效備案。據此,公司紅罐涼茶產品不構成侵權,反而,廣藥在獨家許可我司商標使用期間,又另行許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產銷售王老吉紅罐涼茶,構成了對我司的侵權,我司保留對其巨額索賠的權利。”
針對上述言論,王老吉相關案件代理律師表示:外資企業加多寶提起本案仲裁的依據是一份落款日期為2003年5月2日的商標許可協議,是雙方對《“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的履行,是一份用于備案的文件,其本身并不是一個獨立的合同。因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已經終局裁定《“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兩份無效,因此作為履行該兩協議的備案行為也應當予以撤銷,加多寶更無權根據《備案協議》提起仲裁。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加多寶第一次拿出這份所謂的“備案協議”。加多寶在2012年8月4日就表示已于2012年6月1日向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并于7月31日獲受理。但該仲裁立案至今將近兩年,仍未有仲裁結果作出。
外資企業加多寶在面臨巨額侵權索賠的情況下,再三拋出這份用于備案的文件作為自己的擋箭牌和混淆公眾認知的工具,以掩蓋其惡意嚴重侵犯王老吉合法權益的行為本質。其實是在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后果的行為,同時為自己的品牌轉換爭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