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有報道稱,自稱是姚明的“球迷”的市民馮長順,因“偶像”購買了姚明代言的品牌湯臣倍健的產品魚油軟膠囊,但后來認為產品可能存在虛假宣傳問題,遂將經銷商北京百姓陽光大藥房有限公司及該產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并要求姚明賠償1分錢。
據有關報道,這已不是姚明第一次被他“盯”上。這位自稱“球迷”因喜歡姚明而購買產品的馮長順在去年就曾作為委托代理人參與狀告姚明案件。而此前馮長順曾向企業索要現金110萬,未果后向才向哈爾濱法院起訴,這次起訴被駁回后今年5月馮長順再次向“偶像”提起訴訟。
據了解,馮長順等自2012年就大量購買姚明代言的湯臣倍健產品,金額高達10萬以上,并以產品違反法律法規、起訴姚明和找媒體曝光為由,向湯臣倍健索要現金110萬,在未能獲得滿足的情況下,才轉而提起訴訟。
“如果此原告曾經有過高額索賠行為,那么此次訴訟的性質可能改變,這不是一個普通消費者的消費維權,而很可能是一個有組織的勒索行為。”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資深人士劉祎表示。
針對代言人被訴,湯臣倍健表示在與姚明的合作中,始終堅持誠信原則,注重對姚明形象的保護。
姚之隊也做出回應,表示相信湯臣倍健宣傳沒有超出法律法規許可范圍,會積極關注此事,尊重事實,和媒體同樣關注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未在姚明代言廣告片等代言資料中顯示含有虛假宣傳內容,因此原告起訴姚明的訴訟事實和理由難以成立。”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汪偉律師表示。
“不排除原告借助姚明來進行炒作以擴大影響。”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資深人士劉祎表示,湯臣倍健聘請姚明作為品牌形象代言人時,具備全部合法生產、銷售相關產品批準及許可手續;而且姚明是湯臣倍健的品牌代言人,而非產品代言人,不存在任何連帶責任行為,原告起訴姚明勝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