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通知收樓至今,已經過去四個月。但路勁地產(1098.HK )在廣州的樓盤——雋悅豪庭一期業主的維權之旅卻仍在路上。
由于 “房不對版”和“被收樓”等問題,從今年3月5日開始,數十位業主到項目現場抗議并到相關部門上訪,然而業主至今未得到一個解決問題的時間表和具體方案。不僅如此,路勁地產廣州項目的更多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
入戶花園不見了
“在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的3個非封閉式陽臺,現在卻只有兩個。”30棟101單元的業主金燕對記者表示。對于入戶花園的“憑空消失”,金燕顯然無法接受,“因為這三個陽臺正是我買這個房子的最大原因”。在金燕出示的購房合同中第四條明確指出“非封閉式陽臺3個”字樣;而在合同附屬的戶型圖里卻顯示該戶型只有兩個陽臺。
據記者現場了解,包括金燕在內,至少有8戶業主的入戶花園不見了。
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記者找到了路勁•雋悅豪庭的開發商——路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其營銷部林姓負責人對《消費者報道》記者表示:“合同中圖紙標明的戶型是兩個陽臺,之所以合同文字表述為3個非封閉式陽臺,是因為在房管局錄入數據時出現筆誤。”她對記者強調,“在買房的宣傳單上,已明確標注了一切以合同圖紙為準的字樣”。
可是,這樣的解釋在廣州盈科律師事務所梁靜儀律師看來,顯然說不過去。
她對記者表示:“合同里無論文字條款或圖紙都一樣重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條款中約定有3個非封閉式陽臺,而合同圖紙中卻只規劃兩個陽臺,兩者出現矛盾,開發商需負起相應責任。”
除了“憑空消失”的入戶花園,還有更多的貨不對板問題,比如合同里約定的陽臺如今卻變成露臺。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1棟1101業主夏玲只能無奈地看著這個有10多處鏤空設計的陽臺頂蓋。“室內層高3米,頂蓋高度卻有4米多,而頂蓋的空洞在下雨時雨水便會倒灌進來。”夏玲告訴記者。
業主“被收樓”
更讓業主們不滿的是,問題尚未解決,卻早在2013年12月底就被路勁地產強制收樓。
“所謂被收樓,就是開發商說在給業主送達收樓通知書當日起,即被視為確認收樓,不能以房子質量問題拒絕收樓。”業主盧俊向記者解釋。在業主提供的開發商回復函中,開發商表示:根據雙方簽訂的《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第7.1條規定:商品房經建設、施工、監理、勘查、設計單位驗收合格簽字后即具備交付條件。買受人不得以商品房主體結構以外的其他任何質量問題拒絕辦理入住。
路勁地產營銷部林姓負責人對記者解釋,“在合同的約定上,我們發出收樓通知書,不管這位業主是否有來驗樓,我們都是默認業主收樓。如果業主收樓發現有問題,只要給我們反映情況,我們一定會為他們維修。”
“這種規避責任的附加條款,在現今的開發商買賣合同中其實較為普遍”。梁靜儀律師對此表示。
隔音承諾不認帳?
然而老問題尚未解決,業主又發現了新的蹊蹺——樓盤竟尚未完成環評手續,開發商當初承諾的隔音措施也未能兌現。
“樓盤鄰近高速高鐵,噪音達90到100分貝,超出國家標準,嚴重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業主侯方對記者表示。
高鐵和高速在該樓盤開建之前已經存在,為何侯方仍然選擇購買這個單元?對此侯方告訴記者,“當初買樓時,一方面是因為樓盤價格相對實惠。另一方面,開發商當初曾向業主承諾——鄰近高鐵高速一帶會建5米高的隔音山坡,并種上7、8米的大樹。”
一個由業主提供的視頻印證了侯方的話。“我們這么大的開發商在拿下這塊地的時候已經意識到噪音問題,所以會做好相關措施。首先近高鐵的一帶會建立抬高5米的山坡,另外還會在山坡上種上大型密集7、8米高的樹木,這樣能有效阻擋噪音和灰塵。”在2012年的路勁雋悅豪庭新品說明會上,其高級置業顧問周慧敏曾就該樓盤靠近高速和高鐵的噪音問題進行過承諾。
可是兩年之后,路勁地產集團營銷部林姓負責人對隔音措施則有另一番解釋:“山坡是屬于公共綠化帶,我們在合同上并沒有明確約定此條款,所有對外的書面資料也都沒有說過有這回事。”
在維權業主看來,沒有文字承諾,就真的可以不認賬了么?
“在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的前提下,視頻可作為一種證據方式。此視頻中,以地產集團以及公司職員代表的身份去作訪問,如果當中的語言帶有承諾性,都視為是一個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梁靜儀律師告訴記者。
環保局:驗收手續未完
因為前述林姓負責人曾明確表示“樓盤環評早已通過”。所以一個顯而易見的疑問是:靠近高速高鐵的樓盤在尚未做好噪音防治措施的情況下,是如何通過環評的呢?
在一份由花都區環保部門提供的《廣州市花都區房屋建筑工程環保驗收申請表》(下稱“申請表”)中,花都環保局在該樓盤的備案意見提及:“認購合同中已經明確告知認購方知曉臨近武廣高鐵、廣清高速。鑒于業主尚未入住,不具備環保設施驗收條件,可依法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待業主入住后,需要辦理環保設施的驗收手續。”
“環保部門說等業主入住后再去環評驗收,可難道不應該是先進行環評驗收,沒問題之后再讓業主入住么?”業主陳起向記者道出了他的質疑。
同時,有業主透露在開發商交給環保局的《雋悅豪庭住宅認購書》中,第二條付款方式內共有12條,這比業主拿到的認購書版本多了一項條款。而這多出來的第12條條款,恰恰是關鍵的“有關樓盤附近存在高速高鐵周知業主”的說明。
而在維權業主提供的一份環保局2012年4月18日發布的《廣州雋粵置業環保審批前公示》中,也未提及高鐵高速對樓盤噪音的影響問題。
針對環評問題,花都區環保局科技規劃科工作人員給出了他們的說法。“路勁雋悅豪庭在2012年已經通過環評,但是環保竣工驗收手續并未完成。”
對于為何在申請表中寫出“鑒于業主尚未入住不具備環保設施驗收條件”的字樣,該名環保局科員告訴記者,“樓盤的環保竣工驗收手續要有8成業主入住后,才能檢測出樓盤使用時的廢水、廢氣、噪音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過這名環保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最終承認,“外在環境對樓盤的影響問題或許存在著一個真空地帶。”
(注:文中涉及業主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