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現場對違法駕駛員開出罰單
6月28日21點,渝中交巡警支隊在嘉濱路突擊夜查兩輪車。
21點30分,張帆(化名)騎著摩托車從此路過,吹氣檢測結果顯示22mg/100mL,屬于酒駕,被罰1000元、扣12分。張帆表示,自己剛領到駕照,還處于試用期,晚上和朋友聚會喝了一瓶啤酒就騎車回家,騎到這里看見前方有警察,還以為是檢查小車的呢。
22點左右,李某騎著他的高架摩托拉風地從嘉濱路駛過,被交巡警攔下來。民警便通過身份證核對他的駕駛證信息,發現他只有C照,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按照法律規定不得駕駛摩托車。此外,李某的摩托車架號與證件上的編號不符。最終,李某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被處以罰款500元、記12分的處罰;因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被處以罰款5000元、記12分的處罰;因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被處以罰款50元、記1分的處罰。
據了解,本次突擊行動,渝中交巡警支隊共查處26起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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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楊華 文 李野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