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隨著保羅-喬治宣稱18年合同到期后會自由身離隊前往湖人,步行者隊便動起了提前交易他免得最后一無所獲的念頭,也傳出了凱爾特人、騎士等隊對他有意的新聞。那么在不同的條件下喬治通過不喬治不同的合同簽訂方式分別能拿到多少錢呢?我們可以大致來分析一下~
(本文內(nèi)容均根據(jù)個人理解,如有任何不妥之處歡迎指出。為計算簡便,計算過程中用到的數(shù)字均約到十萬位,主要分析期間涵蓋未來八年。未來年份工資帽取數(shù)自新勞資協(xié)議達成時的預測:18年1億,19年1.02億,20年1.07億,21年、22年分別按此趨勢假設為1.1億、1.15億,按現(xiàn)狀看實際金額可能會有稍許下降)
首先是喬治與步行者續(xù)約的情況(好吧最新消息是喬治被送到了雷霆,那這個可能就不存在了,單純留作對比吧)。假設17-18賽季內(nèi)喬治沒有被步行者交易走,并在下賽季進入最佳陣容前三陣得到指定老將資格的話(另外兩個獲取資格的條件MVP和DPOY應該是沒有機會的),喬治可以在18年與步行者簽下5年1.9億的長約。其中起薪3290萬=頂薪工資帽*35%(指定老將資格條款下的頂薪),頂薪工資帽≈工資帽*94%,每年薪水漲幅為起薪的7.5%。這種情況下他的合同將于23年夏天到期,未來六年內(nèi)將領到2.09億美元,屆時已經(jīng)33歲的他可能仍能簽下四或五年頂薪,但同樣也有不小可能只能得到三年頂薪或四年低于頂薪的合同。這種未來下喬治此后八年大約能拿到約2.87億,只要23年還能簽下三年頂薪這種可能性就是對于他最經(jīng)濟的結局,不過這個結果恐怕大家是看不到的了。
其次是喬治明夏自由身離隊的情況。不管今夏他有沒有被交易,只要明年合同到期的時候不執(zhí)行球員選項離開和他有合同的那支球隊,就算作這一類,那么這種情況下他是有三個選項的。(不考慮執(zhí)行球員選項的可能,因為這意味著放棄將近千萬的薪水)
1、18年直接與其他球隊用薪金空間簽下4年1.2億合同。其中起薪2820萬=頂薪工資帽*30%(球齡8年能拿到的頂薪),每年薪水漲幅為起薪的4.5%。合同將于22年到期,32歲的他仍很有機會與母隊用伯德權簽下至少四年頂薪,預計未來八年內(nèi)領到2.62億。但考慮未來十年的話這份頂薪能夠保證他在35歲那年仍能拿到4620萬,如果續(xù)簽五年則36歲仍能拿到頂薪,很可能足以彌補未來八年兩千萬左右的損失。
2、18年與其他球隊用薪金空間簽下2年5770萬合同,或三年合同第三年為球員選項,20年早伯德權續(xù)約四年。2020年夏天喬治球齡將達十年,可以簽下的頂薪提高至頂薪工資帽的35%,因此他可以考慮先簽短約,到20年再續(xù)長約。如果他18年先簽兩年,20年母隊將獲得他的早伯德權,可以續(xù)下4年1.56億的合同。其中起薪3520萬=頂薪工資帽*35%(球齡10年能拿到的頂薪),每年薪水漲幅為起薪的7.5%。這個選擇的問題在于合同24年到期時他已經(jīng)34歲,很可能難以拿到頂薪,即便提前一年跳出合同很可能續(xù)約情況也是不如22年的,那么未來七年內(nèi)領到的2.34億比選項1多賺的1500萬就將在八年后到十年后的期間內(nèi)加倍損失回來。
3、18年與其他球隊用薪金空間簽下2年5770萬合同,或三年合同第三年為球員選項,20年非伯德權續(xù)約1+1合同,21年伯德權續(xù)約五年。這個選項可以讓喬治的母隊在21年得到他的伯德權,得以續(xù)約五年而非四年,同時在21年之前喬治保持了選擇的靈活性。續(xù)約五年后合同將于25年到期,未來八年領到2.73億,無論是靈活性、保障的年份還是總薪資都會優(yōu)于選項2。如果喬治自信32歲仍能與球隊簽下五年頂薪的話選項3可能不如選項1(未來九年選項3多拿1200萬,但選項1在第十年還能再拿4900萬),但如果他判斷屆時更可能簽四年頂薪或更少的話,選項3就能讓他拿到比選項1更多的薪水。不過這種選項有一個前提就是喬治對于簽約有絕對的話語權(類似近年的詹姆斯),否則連續(xù)簽短約后如果母隊不再愿意頂薪續(xù)約就得不償失了。如果沒有這個把握的話,可能就應該選擇保障性更強的選項1嘍。
再次就是今年夏天被交易后與新母隊續(xù)約的情況了。這種情況與明夏自由身離隊不同的就是能夠保留伯德權,保證續(xù)約時能立刻拿到五年頂薪且漲幅為7.5%。和前面的討論相同,喬治依然可以選擇直接續(xù)長約或是先簽短約到20年或21年再簽長約。如果直接續(xù)約五年22年跳出合同再續(xù)約四年,未來八年喬治將拿到2.67億,未來九年比上文的選項1多拿500萬美元。如果簽短約到20年再用伯德權簽五年長約,未來八年喬治將拿到2.8億,然而25-26賽季就需要再簽新約了,屆時只要拿不到3300萬就不如連簽兩個長約了。當然他也可以按上文選項3那種方式簽約,未來八年將拿到2.74億,不過25-26賽季還有4700萬的合同。總的來說,這種情況下的選項3很可能是喬治能夠拿到最多薪水且保證靈活性的做法,而這種情況下的選項1則可能是綜合保障性與經(jīng)濟因素的最佳選擇。不知道喬治會不會真的與雷霆續(xù)約呢~
不過既然交易已經(jīng)完成,想要看到這種比較少見的情況就要不知道再等上幾年了。近年來各隊管理層在不斷挖掘勞資協(xié)議中不常見的簽約方式,比如莫雷發(fā)掘出的相繼被用在了哈登和威斯布魯克身上的“重新簽約”,這也讓我們看到了很多往常沒怎么見過的運作方式。非常有趣。
(計算過程請參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