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報紙報道排毒養顏膠囊中含有大黃,導致“不良反應”,這種說法明顯缺乏科學依據。大黃是我國中醫藥寶庫中的一顆明珠,是四大名藥 之一,在臨床應用有幾千年的歷史,大黃始載于我國現存最早的藥學專著《神農本草經》,它具有瀉下攻積,清熱瀉火,解毒止血,活血化瘀,清利濕熱的功能。中 醫廣泛用它治便秘、癰腫、疔瘡、目赤腫痛、痄腮、喉痹、牙齦腫痛、血熱妄行引起的各種出血、瘀血經閉、產后腹痛、跌打損傷、濕熱泄痢、黃疸、水腫、中風痰 迷、有蕩滌胃腸、推陳致新、安和五臟之功。現代臨床報道大黃可用治多種急腹癥、消化道潰瘍出血、胃炎及急性菌痢、腸炎、中毒性腸麻痹、腸傷寒、外科手術后 腹脹、急性肝炎、腎功能衰竭、尿毒癥、高脂血癥、肥胖癥、各種出血癥、扁桃體炎、腮腺炎、乳腺炎、閉經、排卵功能失調、外陰潰瘍、宮頸糜爛、燒傷、凍傷、 帶狀皰疹、改善再生障礙性貧血抗凝狀態、糖尿病腎病、淤膽型嬰兒肝炎綜合癥、新生兒臍炎等等,其臨床應用十分廣泛,涉及到內、外、婦、兒、骨傷各科多種疾 病,為多用途的常用中藥。
據 目前不完全統計,含有大黃的國家標準復方中成藥有801種,8000多種中成藥含有大黃的就801種,占是十分之一,是在復方成藥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藥物之 一。不難看出,大黃是經過2000多年來的臨床實踐遴選出來的中藥中最為優秀的品種之一,無論是單味飲片,還是復方成藥,都是中醫臨床所不可缺少的藥物。 大黃作為單味藥毒性較低,服用過量方可引起惡心、嘔吐、頭昏、腹脹、腹痛等不良反應,停藥后即可緩解。長期服用蒽醌類的瀉藥,可導致繼發性便秘。由此可 見,凡藥三分毒,大黃也不例外,如何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大黃,祖國醫學在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例如大黃治療便秘,在辨證施治原則指導下,通過不同 的配伍,產生了不同的治療作用,如與人參、黃芪等同用,可治療氣虛便秘;與當歸、白芍等同用,可治療產后血虛便秘;與麥冬、天冬等同用,可治療陰虛便秘; 與附子、干姜等同用,可治療陽虛便秘;與木香、檳榔等同用,可治療食積、氣滯便秘。因此我們看,使大黃通過不同的配伍廣泛用治多種原因引起的便秘,并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也就是說增效減毒是中醫配伍用藥的精髓,再例如首載《傷寒論》的麻仁丸是醫圣張仲景發明的由大黃與枳實、厚樸、芍藥、杏仁、麻仁同用的復方 瀉下藥,是治療熱結津枯、腸燥便秘的首選藥物,使用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長盛不衰就是個明證。
目 前以大黃為主要成分、具有瀉下作用的國家標準中成藥有126種之多,它適應于不同中醫癥候的便秘,為中醫提供了非常廣泛的選擇。由此可見,我們不能盲目地 把大黃所含的蒽醌苷的不良反應與大黃等同起來,更不能與含大黃的中成藥等同起來,甚至于將未經查明原因的所謂“不良反應”都歸罪于大黃,竟推論說“都是大 黃惹的禍”,這是極其荒謬的。假設如果我們摒棄大黃不用,將砍掉近十分之一的中成藥品種,使中醫界對多種病癥無法開展有效的治療。
盤龍云海藥業“排毒養顏膠囊”已上市18年,有億萬人服用,但目前為止,并無一例不良反應的報告。2002年盤龍云海藥業集團再一次對排毒 養顏膠囊進行安全性再評價試驗。于2003年2月完成了6個月長期動物毒性試驗研究,結果顯示:采用臨床用藥量的12.5倍-77倍的排毒養顏粉對SD大 鼠進行灌胃給藥182天未見毒性反應,證明了長期服用“排毒養顏膠囊”是安全、無毒的。同時也說明“排毒養顏膠囊”生產廠家盤龍云海藥業再次投資進行安全 性再評價工作的行為也是為消費者安全放心用藥負責的。再者,排毒養顏膠囊大黃用量不大。以每天服6粒排毒養顏膠囊每粒含大黃原藥材0.15g,共計 0.9g。而我們門診處方一般開大黃3-12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法定規定大黃用量為3-30克,所以,日用排毒養顏膠囊一天服用大黃量只是藥典規定用 量的三分之一至三十分之一,有些消費者每天服用2粒則只是規定用量的九分之一至九十分之一,這種服用量是很低微的。所以說,在辨證論治原則指導下應用“排 毒養顏膠囊”是安全、有效、無毒副作用的。更何況“排毒養顏膠囊”的在復方(九味中藥)中使用了大黃,按照中藥增效減毒的處方原則,是可以放心服用的。大 黃作為世界性藥物載入19個國家的藥典,在我國的數千種成藥品種就有10%的含有大黃,所以說大黃是臨床上常用藥,大黃不但是傳統中醫也是現代中藥及世界 不少國家和地區不可缺少的一味優良藥物。“排毒養顏膠囊”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療效卓絕、安全無毒的。
近年來,中醫藥的不良反應,已經引起黨和國家醫藥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深信隨著科學的發展,我們對不良反應會得出科學的結論。中藥不良反應 的確定,既要有法律的權威性,又要有科學求實的精神,不能捕風捉影、談虎色變、一葉遮目,不見泰山。對于任何藥物不良反應的確定,都要上報國家藥品不良反 應監測中心,組織權威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方能形成科學的結論。我們應該看到引起中藥的不良反應,既有醫療性的原因,如藥證不符,這屬于醫生的經驗問題。用 量過大,這屬于用藥不當的問題。時間過長或配伍失準,炮制、制劑不當,或服法不當,或個體差異;又有非醫療性的原因,如誤食偽品,自行服用等都可引起中 毒,可見產生中藥不良反應原因是極其復雜的。由于大多數中醫藥具有使用安全的優勢,以及經過審評的新藥品種,又都進行了安全性實驗和臨床安全有效的監測, 目前國家上市的8000多種中成藥的品種中,多數品種尚未見到明顯不良反應的報告。故在規范藥品說明書的過程中,要準確地反映不良反應,是一件十分審慎的 事情。對于中成藥不良反應的結論,應有一個由表及里、由淺入深、去偽存真、逐步完善的認知過程,必須經過流行病學的調查,找出中毒原理,明確中毒的診斷, 才能得出科學的結論。不存在政府和藥品生產部門侵犯患者的“知情權”問題。如何準確了解藥物不良反應,應咨詢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任何不良反應的結 論,都有極強的法律性,來不得半點主觀臆測。
專家鏈接:
高學敏,國家藥典委員會中醫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藥監局新藥審評委員會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藥保護品種審評委員會委員、北京中醫藥大學博士生導師、教授。
李乾構:主任醫師、教授。曾任北京中醫醫院院長,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中國中醫藥學會常務理事、中華醫學會理事、北京中醫藥學會副會長、全國脾胃病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