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發與搜狗的中秋瀏覽器之戰后,360再一次坐上了被告席。9月25日,搜狗公司正式向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奇虎科技公司、奇虎360軟件公司不正當競爭,并索賠經濟損失人民幣4500萬元。或將再次刷新360連敗紀錄。
“高科技侵權”或成新挑戰
9月19日,360再次利用極具欺騙性的方式,以“安全修復”的名義篡改用戶電腦設置,以達到打壓和攻擊其競爭對手的目的,在事件發生后的媒體行為中還進一步侵害了搜狗公司商譽和形象,可謂形成了“三重侵權”。
部分專家認為,相比于傳統的不正當競爭手段,360所使用的侵權方式不僅僅惡意損害了搜狗公司的經濟利益,更違反了軟件行業的“最小特權原則”這一基本秩序,對用戶電腦形成直接侵犯。
如何在科技高度進步的今天,有效地應對高技術手段的新型不正當競爭,一直是近幾年業界的關注話題。面對這一“新型”不正當競爭手段,司法部門是否需要制定相關的更為適當的制裁措施,自然引起了法律界的關注。
在傳統思維中,不正當競爭一直被認為“僅僅”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民事責任,而在360系列事件后,用戶也被大面積地拉入到了不正當競爭的受害者范圍中來。對此,有聲音呼吁,不正當競爭司法中應增加更為嚴厲的懲罰性措施,包括經濟性懲罰和經營資格上的處罰等。如果此次搜狗勝訴,將為互聯網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司法實踐提供可供參照的先例。
互聯網市場監管成課題,司法機構能動性是關鍵
那么,互聯網為何會存在如此之多的不正當競爭案例?輿論認為,互聯網行業運作模式與傳統產業有著很大的不同,具有很強的實時性,大多數惡意行為都可以在短短幾分鐘內實施完成,而相關證據的存活壽命也較為有限。而監管部門并沒有針對性地采取的監管策略,這就使得現有監督機制在約束互聯網行業競爭風氣方面顯得不夠積極,一方面在監管和執法上也面臨不少實際困難,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企業感到有恃無恐。
司法界人士表示,面對技術含量較高的新興行業,相關職能部門應采取更為主動的工作方式,更密切地介入實施監管職能,以便更及時有效地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同時,建立適當的公眾監督機制,借助用戶的眼睛約束企業行為,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