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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被冠以“全球50大發明”頭銜的巴鐵試驗線項目,近期被河北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官方拆除。隨后,據報道項目的發起和運營方北京華贏凱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被有關部門依法立案偵查,目前該公司30余人因涉嫌非法集資罪被抓捕歸案。一個號稱“100萬元起投,年化收益12%”的高收益理財產品,竟然如此收場,令無數投資者怒氣填胸,也引發各方深入思考。
這樣一個涉及數十億元的騙子項目,究竟如何堂而皇之在某科技博覽會上亮相,又如何順利“落地”成為地方政府的試驗項目?這些騙子理財公司如何忽悠投資者買賬?那些被騙的錢去向何方?
巴鐵項目之所以能夠騙取有關部門和投資者的信任,主要有幾大“誘餌”:打著政企合作旗號,謊稱有關部門支持的國家重點PPP項目提高投資吸引力;通過互聯網平臺大肆宣揚產品屬于高收益基金、高收益p2p項目、高收益理財產品并以剛性兌付吸引中老年投資者;在線下發展大批所謂的理財顧問、金融信息咨詢門店,以“病毒式營銷”模式快速發展下線,擴大所謂的金融產品銷售規模,以快速聚斂資金。
這些非法私募基金行為歸納起來本質上有幾大特征:一是非法私募基金借托管增信挪用基金財產,二是以高收益誘惑投資者并通過股權轉讓逃避監管,三是借互聯網平臺變成公募并利用合伙缺陷挪用資金,四是通過非法私募產品收益權拆分轉讓規避合格投資者標準和人數限制,五是借助眾多合伙通道搞資金池和利益輸送,六是借助嵌套式合伙架構掩蓋利益輸送意圖。
這些道理,乍看起來大家都懂。按理說,目前正規的陽光私募并沒有剛性兌付、公開宣傳等權限,專業投資者對此應有所了解,但仍有部分中老年投資者聽信騙子公開誘導,實際上是僥幸心理和一夜暴富的幻想在作祟。
對投資者而言,應謹慎選擇私募基金投資,并在投資后對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托管機構給予持續關注和監督。首先要認清私募基金的本質。所謂私募基金,是指在我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兩個以上投資者募集資金,為獲取財務回報進行投資活動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等。私募基金主要分為私募證券基金、創投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其他類別私募基金四種。其中,私募股權基金,除創業投資基金以外主要投資于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從定義上不難看出,私募基金不保本、不保收益,更不能公開募集和宣傳。
其次,投資者要量力而行。無論是私募股權基金還是私募證券基金都具有高風險的特點,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要求較高。《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要求,除單只私募基金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外,同時單位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個人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少于50萬元。投資者要從自身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對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資標準判斷是否能夠投資私募基金產品。在此前提下,再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應格外警惕那些低門檻、高收益的所謂私募基金產品。
再次,要摸清底細。目前正規的私募基金可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查詢或詢問當地證監、工商部門查詢注冊登記資料,北京、上海、深圳已經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備案辦法(征求意見稿),p2p登記備案未來可網上查詢。投資者應仔細查看理財產品合同條款,穿透式查看產品底層資產的實質和資金的最終投向。同時,應注意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是否具有理財顧問所稱的剛性兌付條款,產品投資和運行情況是否合規,要督促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一旦發現違背私募基金運行管理規定的條款,應立即舉報查處。
(見習編輯:劉辛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