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 Jacobs當年把破破爛爛的Grunge風格堂而皇之的帶進了高級時裝的時候,就有不少時裝衛道者一臉鄙夷的覺得,這看上去不值錢的街頭范兒怎么能端上高級的臺面?
但當同樣從街頭亞文化找靈感的Hedi Silmane把瘦成一道光的病少年塑造成Dior Homme和現在的Saint Laurent的時候,卻得到了“驚艷”、“震撼”的贊譽。
前后所差不過十年上下,小馬哥和Hedi得到的待遇卻有著天壤之差,時髦不時髦只是接受問題。其實時尚圈又多裝人人都知道,但充門面之后最多只是腫了的臉,真的有肉何須去打?Marc Jacobs和Hedi Slimane都是從街頭找靈感,這些現在認定為時髦高級時裝的源頭,最初無可否認的指向了屌絲。來自平民的時髦成為席卷世界的潮流,這種例子早就多不勝舉了。
其實想來,那些充門面傾家產也要裝時裝精的,要么是真的打心眼里視時裝為靈魂為生存之本,要么是想博個“時髦”和“驚艷”的認同感,我想這其中還是后者居多。就像被凱特王妃(Kate Middleton)身穿Zara連衣裙甫一出街,立刻就在世界范圍內買斷貨。只需390元人民幣就能穿得和王妃一樣,還能時髦漂亮,這樣的好貨色被搶光也是常理之中的事兒。
攪動過幾次潮流的美國總統夫人Michelle Obama同樣是平價愛好者,穿著快時尚品牌H&M貨ASOS上節目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如果說這類名利場上的女人捧紅了那些平價貨,未免不太公允,但從Topshop、Zara到H&M,如果不是得體又洋氣,代表英國皇室和美國形象的兩位女士又怎么會穿上身?標簽上數字后面跟著幾個零,除了代表這件產品本身的價值之外,與“時髦”與否并沒多少必然聯系。
而價值不過百元的Uniqlo或者H&M的T恤,或者讓你一次收進三條都不心疼的Zara或Topshop長褲,也許離時髦卻不遠。
當你穿著Givenchy羅威納犬T恤和Louis Vuitton限量涂鴉運動鞋正心花盛放的時候,姐們一句“嘿~這不郭德綱和趙本山前兩天穿得同款嗎?”你還會否覺得時髦正當時呢?
其實時髦不時髦還得在于是誰穿,記得98年王菲發行《唱游》的時候,曾經就讓一款綠色人字拖成為潮流圣品,只因這件10元就能買到的家居貨色被天后穿上了唱片內頁。
傾盡工資啃泡面只為年底半只愛馬仕的你,發現了這些時髦的殘忍真相會不會立刻自刎江東罪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