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固定現場后,可以搬運李沛瑤的遺體了。
“現場的法醫們面面相覷,心中暗自嘀咕:咱們法醫能動他嗎?能像辦一件普通案件一樣搬動他老人家的遺體嗎?
大家都等在那里。”
“副委員長也會被殺?”至今,左芷津仍然記得當時的震驚——1996年2月2日早上剛上班,他在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命案偵查處聽到值班室傳來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沛瑤在家中被殺,“這么大的官也不安全嗎?太不可思議了。”
片刻,時任命案偵查處副處長的左芷津收到通知,直奔案發現場。
那是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4號院。院子不臨街,需要從一條很不顯眼的小路拐進去。這里住在40多位副部級以上的干部,駐有武警北京市第一總隊二支隊一中隊的27名官兵,設有6個固定值勤哨位和1個流動哨。
李沛瑤的家是一座獨棟二層樓,草坪環繞,樓門開在東南角,東南方16米是2號武警哨兵崗亭。
左芷津和同事們滿目大片血跡。
樓內門廳東北角地毯已被掀開,露出一口暖氣井,井內有一具屈曲狀俯身的男性尸體,頭部流出大量血液,上身穿的白襯衫向上卷起露出幾乎整個脊背,并染有大量血跡;里面穿的白色背心也向上卷起,下身穿藍灰色線褲,內穿粉色秋褲,再里面是藍短褲,腳上穿著灰色襪子,襪底沾滿血跡和泥土。
這正是李沛瑤的遺體。 “來的領導最多、級別最高的一次現場”
李沛瑤1933年生于香港,是著名愛國將領、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以下簡稱民革)創始人李濟深的第五個兒子。他畢業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曾長期在南昌飛機制造廠擔任工程師,1986年加入民革后開始從政,1992年當選為民革中央主席、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這是1949年以來首次有國家領導人遇害,一時十分轟動,引起公眾對北京治安和領導人警衛工作的擔憂。
“由于信息的不公開和情況的不透明,社會上謠言四起。”左芷津在新近出版的《當法醫遇上警察——中國第一位博士警察的私人手記》一書中回憶,當時有人散布稱這是政治案件,因為李幾天前剛譴責了李登輝搞臺獨,還有人猜測李沛瑤與陳希同有牽連,甚至有人說這是中國高層政治斗爭的結果。李沛瑤的親屬也非常震驚。其中許多親屬僑居美國,由領事館轉發來信件,信中連用了6個感嘆號。“前兩年網上還有些給他(李沛瑤)潑臟水的東西。”2014年8月10 日,左芷津對本刊記者說,他和同事們要做的就是查清真相。
那天,左芷津和同事們到現場后,從樓門口到一樓書房、門廳、二樓起居室等地方發現大量血跡,陽臺地面上有一些血跡和足跡,下方墻壁上有從下向上蹬踏留下的黑色痕跡。
門廳西側有一扇門通往過廳,過廳北側是警衛室,安有警鈴,但并沒有警衛人員值守和居住。“李沛瑤一個人住。房子有警衛室,也配有一個警衛。(但)他讓警衛人員住在車庫宿舍里,離他家有一二百米遠。因為他不是當領導出身,以前是工廠里的技術員,追求的就是這么一種生活方式。”
刑偵人員按常規勘察、提取、拍照和錄像,繪制現場圖,提取各種痕跡。“20多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在各路專家的帶領下,足足用了將近十個小時才工作完畢。”左芷津在書中回憶。
多名高層領導陸續到現場看過,聽取匯報,表示對案件的重視。“當時普通民警制服是棉大衣,當了領導就是呢子警服大衣。現場剛開始都是棉大衣在忙,一會兒呢子大衣來了,棉大衣都站得畢恭畢敬的。后來又來了一些穿便裝大衣的,那些穿呢子大衣的都對他們畢恭畢敬。”左芷津說,“這是我當法醫以來出的現場中來的領導最多、級別最高的一次了。中央領導同志都來了,可見事情重大。”
拍照固定現場后,可以搬運李沛瑤的遺體了。“現場的法醫們面面相覷,心中暗自嘀咕:咱們法醫能動他嗎?能像辦一件普通案件一樣搬動他老人家的遺體嗎?大家都等在那里。可不管怎么說,還是得先把副委員長從井里拉出來。”左芷津在書中回憶道,自己當時提議把他拉上來,“這個首長如果不是這么個死法,還輪不上咱們抬哩”。大家一同連抬帶拽把他拉了出來,裝進了一只普通的尸體袋,拉上拉鎖,放到車上,運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法醫中心。
“這樣高級別的國家領導人,沒有中央的指示,我們是不能做主動手的。”他在書中寫道,當時沒人敢做主解剖檢驗,不過做外表檢驗是可以的,也是必需的。
“李沛瑤遺體的外表傷痕累累,血肉模糊。面部共有6道砍創,淺的到皮下,深的到骨頭。額頭上有15條劃傷,枕部有兩道砍創,深度都達到顱骨。頸部的損傷最重,一共有25道砍創。左側舌骨大角被砍斷,左側頸靜脈被砍斷成了三截。氣管、食道、甲狀腺等臟器多處被砍斷。胸部、腹部和背部有大面積的皮膚擦劃傷。”他在書中描述,此外兩肩和兩臂、雙手共有24道砍創,“深度到達肌腱,最重的一刀將左手中指完全砍斷。”
除擦傷外,都是“銳器造成的損傷”,應該是菜刀類砍器形成。從現場提取的菜刀“完全可以形成”這些創傷。檢驗初步結論是:李是被他人用菜刀砍傷,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尸表檢驗后,下一步應該是系統解剖檢驗。公安部刑偵局領導讓左芷津拿個意見,而他考慮到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兩級法醫專家已通過尸表檢驗查明死亡原因和性質,并推斷和認定了兇器,被害時間也已通過調查得到證實,因此沒必要解剖檢驗。“最終,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家屬都同意辦案單位的意見,沒再對遺體進行解剖。” 輕易被捕的兇手
法醫工作的同時,調查也在進行中,比想象的要順利得多。
一位住在李家正南的鄰居和一位住在東北側的保姆證實,凌晨4時50分左右聽到了“救命”的呼喊聲。兩名當夜值勤的武警戰士反映,6點鐘他們在李沛瑤家樓門外遇見了一位名叫張金龍的戰士,他低著頭來回轉悠,像是在找東西,他們用手電照了他一下,發現他頭上和大衣上都有大量血跡。
當天領班的武警班長證實,早上6時30分,他看見張金龍和另一位值勤戰士在一起,張滿臉是血對他說:“班長,我殺人了,你放我一馬,讓我遠走高飛吧。”隨后,張跑到大院門口爬上鐵門準備翻過去,被班長和另一位戰士追上硬拉下來,帶到了武警中隊部。
到了中隊部,張金龍跪下來:“指導員、排長,我對不起你們啊!”他還拒絕了去醫院驗查傷口的建議,只說:“不用了,讓我死吧。”指導員聽到這話感到事關重大,連忙用電話向上級報告。此時張沖出去試圖再次翻墻逃出,又被追上的兩名武警戰士拉下來帶回。
張金龍當即被搜身。從其右褲兜搜出一個鑰匙包和一個黑塑料刀柄,還有600元錢。
出生于1977年7月21日的張金龍,原籍黑龍江省蘭西縣,1991年隨父遷至山西省長治市潞城縣。1994年12月入伍,案發時是武警北京一總隊二支隊一中隊上等兵。1995年3月25日起,他被派到李沛瑤等領導的住所值勤。
據左芷津回憶,案發后所見到的張金龍,“身高一米七二,身材勻稱,不胖不瘦,人長得倒是十分端正。圓圓的頭,留著和戰士們一樣的緊貼頭皮的短發,雙眉濃密,眉心處有少許相連,雙眼皮大圓眼,挺直的鼻子,厚實飽滿的嘴唇,看起來很襯‘金龍’這個名字。”
張金龍很快供述了當晚發生的一切:
1996年2月2日早晨4點到6點,他在2號哨值勤。因為“在哨位上待著沒有意思”,就來到旁邊李沛瑤家樓下,放下槍,脫下大衣和子彈袋順手放在那里,蹬著陽臺下的窗戶爬上二層陽臺,脫下棉鞋,穿著襪子打開一扇門進了屋。
他之前這樣進過李家兩次。“站崗時間久了,我發現別的首長出門和回來都是前呼后擁的,只有李沛瑤時常一個人出出進進,每次回來警衛把他送到家門口就走了,對李沛瑤的事也不怎么管。”他暗中觀察,發現李一個人住,“家里沒有警衛也沒有保姆,買菜做飯都是自己干,連垃圾都是他自己出來倒”。
他第一次進李沛瑤家是在1996年元旦過后,那天他也站早上4點到6點的崗,也是因為“在哨位上站著感到挺沒意思的”,想起“曾見過李沛瑤家養了一只懶猴”,推測李家“肯定有很多好玩的”,就想偷來玩。“進屋看見李沛瑤正在睡覺,呼嚕打得特別響,連我進屋他都一直沒醒。”
“看見他家的錢就放在明處,忍不住還是偷了。”那天,張金龍從李家偷了一塊手表、一個打火機、一件上衣、一條褲子、一個BP機、20個膠卷,還有1950元錢。后來他把手表寄給了父親,因為覺得黑皮表帶太舊,還在一個小攤上花15塊錢換了條新的。
“事后李沛瑤沒有聲張,也就沒有人知道。”后來他站崗時又爬進去過一次,偷走了一個索尼牌隨身聽、配套小音箱,還有其他一些小東西。
但2月2日這天凌晨,張金龍再次摸進李家,在客廳寫字臺抽屜翻東西時,李沛瑤“穿著襯衣、襯褲,趿拉著拖鞋從臥室里踱了出來”。 “他肯定饒不了我”
根據張金龍的供述,李見到他先是一愣,緩緩神后問道:“你怎么進來的,我的門是不是沒有鎖?”
“我想他一定看出我是來偷東西的,就慌忙說:‘對不起,首長,我是頭一次,下次不敢了。’”
李沛瑤聽罷坐到沙發上,張金龍跪下求饒。李口氣平緩地問他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了,聽罷回答后說“你19歲就干這事”,揮揮手讓他快走。
張金龍“頓時覺得他十分可恨,心想,我都給他跪下了還不行嗎”。張起身下樓,想著“他肯定饒不了我,會和我們領導說這事,不如一了百了”于是到一樓后在廚房拿了一大一小兩把菜刀塞在褲兜里。
走出廚房門時,他發現李跟了下來,正在下樓,“心里挺害怕,就不想動手了”。
李催促他快走。他走到樓門口時,聽見李大聲說:“你可要知道后果。”
他聽到這話就急了,掏出小點的菜刀轉過身。李沛瑤厲聲喝道:“你要行兇嗎?”沖上來奪刀,兩人扭打在一起,“李沛瑤的力氣還挺大的”,扯掉了張的一個肩章。奪刀過程中,張的手被割破出了血。
他急得胡亂揮著菜刀,混亂中不知碰到了什么,刀把和刀脫開了,刀飛了出去,張金龍手中只剩了刀把,他急忙扔掉,掏出大點的菜刀。李沛瑤奪過這把刀向張頭上砍了兩刀,然后向門外奔去并大聲呼救,被緊追的張撲倒并奪走了刀。
“突然間李沛瑤一個翻身,仰面躺在地上,雙手在面前和胸前來回抵擋著,我就勢騎在了他的身上。這時他的呼救聲音一聲比一聲大。他的呼救聲嚇得我膽戰心驚,”張金龍緊張地向他亂砍一陣,“開始他還掙扎著抵擋、躲閃幾下,后來我也不知砍了多少刀,漸漸地他不動了,也不出聲了。”
這時張的腦子開始清醒:“壞了,闖大禍了,我這是在干什么呢,接下去怎么辦呢。”他想起曾看到李家門廳里有一口暖氣井,于是把門廳地毯掀開找到井口,把李拖過去,塞進井里并蓋上井蓋,鋪好地毯,再壓上一個紙箱,把菜刀扔進了樓外另一口暖氣井。然后他回到李家,到洗手間拿了拖把擦地上的血,“地面上的血真挺多的,幾下就把拖把染紅了,我到一樓衛生間把拖把涮了一遍,繼續擦地”。胡亂擦完地后,他把拖把也扔進了樓外那口暖氣井。
此時已近6點,他穿回大衣,拿上槍和子彈袋,跑到李家陽臺拿棉鞋,結果把子彈袋忘在了陽臺上。然后他在李家一樓門口穿上棉鞋,到2號哨位交崗。因為裹著大衣,接哨的戰士沒看見他身上的血。
交崗后他再次進了李沛瑤家,“把棉鞋脫在了窗戶下面,穿著襪子從大門進了樓”。他找到扭打時被李扯掉的肩章,洗了把臉,在李家臥室里翻出一些衣物、手表、戒指、項鏈、打火機等物,還有一個裝有數百元錢的黑色折頁式錢包,把這些東西裝進門口放著的兩個空旅行箱。他一手拎一個箱子下了樓,從里面反鎖了一樓的大門,走進廚房旁的一間屋子,打開窗戶探身看周圍沒人,就把兩個箱子從窗戶遞出去放到屋外,然后自己跳了出去,穿上棉鞋,拎著箱子往院墻跑。把一個旅行箱放到墻頭上以后,發現有人來了,就趕緊趴在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