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政府當然有討好當地民眾、塑造政府形象的意圖,但這又有什么關系呢?在乎政府形象,希望民眾點贊,這是好事
想討人歡心,給錢是最為普遍有效的辦法;但也有一個壞處,會讓人覺得不夠用心。本月5日,三亞市宣布向全市62萬人發放2.2億元“紅包”,社會反應也是如此,一方面普遍叫好,但也有人覺得不太講究。我們的態度有點一邊倒,不僅認為發得好,還認為發得妙——大家都聽過“哥倫布立蛋”的傳說,有時候,簡單粗暴的方法效果最好。
三亞這次發紅包,妙就妙在人人有份:不管是本地戶籍還是外地戶籍(外地戶籍要求連續六個月以上參加三亞基本醫療保險),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都能領到360元物價補貼。人們對于外地人也能享受補貼贊賞有加,但對于富人也能享受則頗有微詞。這種批評有些道理,福利就是“劫富濟貧”,再發給富人純屬多余,但從現實出發,“不加甄別”其實是更好的選擇。
經濟學有個概念叫“邊際效用遞減”:同樣的錢對富人和窮人來說效用不同,360元在富人眼里只是一頓飯錢,對窮人來說已是好幾天的生活費了。而且,這樣做還縮小了貧富差距:假設一個人月入一千元,另一個人月入一萬元,他們之間的貧富差距是十倍,這時候給他們一人一千元,貧富差距就縮小到了接近五倍。你看,“不加甄別”地發一樣多的錢就已經幫助了窮人,多巧妙。
為什么“不加甄別”?還因為這是需要成本的。舉個反例,2008年,東莞也發了一次紅包,專門針對低收入人群,其中包括月入401—600元的低保邊緣戶。但實際上很難搞清楚真實的收入情況,以至于某社區有近八成居民申請邊緣戶,各鎮街各出奇招,有地方就規定有手機電腦的家庭不能享受。不能把問題歸結于普通人的道德水平和基層官員的治理能力,根本問題出在制度設計:為了一次非常態的福利支出,付出如此之高的甄別成本是不劃算的。
三亞發紅包的巧妙之處還在于直接發錢。此事因物價上漲而起,于是有人批評發點小錢不解決問題,抑制物價上漲才是根本。但是,怎么抑制物價上漲呢?讓政府去直接定價?這完全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原則。補貼菜市場和超市?最終可能只是補貼了商販,并不能抑制物價,只要能賣出去,誰不想多賺幾個錢呢?想來想去,發錢不失為最合適的措施。而且政府沒有選擇發實物或消費券,這一點也值得贊賞——假如某個人急需拿錢看病,你干嗎非要給他一袋大米呢?
還有人建議發紅包不如減稅:政府的錢源于收稅,現在多收了,直接減稅豈不省事?但減稅并不能替代發紅包。三亞作為旅游城市,稅收很大一部分來自旅游,物價高企也源于此,也就是說,旅游帶來的好處并未惠及所有人,但所有人都要為物價高企付出代價。公平的做法當然是通過稅收補貼所有利益受損的人(事實上三亞正是這樣做的:以2013年為例,三亞通過旅游收取的價格調整基金約1.7億元,其中大部分用到物價補貼),而不是減稅進一步讓少數人獲益。提這個建議的人,不明白福利的本質就在于靠政府的轉移支付來實現公平和幫助弱勢群體,這個過程當然不是多此一舉。
至于說為什么不把這筆錢拿去修橋修路辦學啥的,這就是陷入“發錢簡單粗暴”的迷思難以自拔了。且不說這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貪腐,就中國的大環境來說,投資已經太多了,相反消費一直疲軟,當然要多發錢少投資才是。發紅包這種“簡單粗暴”的事情之所以如此正確,其實是基于中國貧富差距大、強投資弱消費的現實啊。
最后就涉及到大多數中國人最想問的問題了:這個事情能推而廣之嗎?答案是當然可以,根據去年底發布的《2013年社會藍皮書》,2012年中國20%的高收入群體與20%的低收入群體相比,收入差距已達20倍。最大的困難是錢從何處來?靠普遍的高稅收不太妥當,會抑制經濟發展;靠銀行印鈔則可能導致通貨膨脹,也要慎用,不過對窮人來說,如果能發錢,通脹也就沒那么可怕了;比較合適的方法是減少投資,我們動輒幾萬億投資,把這筆錢拿來發給民眾,效果更好;再有,以國企分紅的名義,這又是一大筆錢;還有“八項規定”節省的公共財政開支,這次三亞發紅包就有“三公消費”縮減的一份功勞 ……總而言之,只要覺得可行,就能想出辦法來。
所以,三亞發紅包真是發得好,發得妙,值得我們為之呱呱叫。三亞市政府當然有討好當地民眾的意圖,也有借助新聞塑造政府形象的意圖,但這又有什么關系呢?在乎政府形象,希望民眾點贊,這是好事,如果有更多地方效仿三亞就更好了。我們也不必扭扭捏捏,而是應該大聲說讓紅包來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