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7月29日向媒體確認: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工商總局專案組28日對微軟公司在中國內地的四個經營場所,即北京的微軟(中國)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廣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時進行反壟斷突擊檢查。
一時間,大家又重新關注起微軟反壟斷這個老問題來了。工商總局這次大致針對三種涉嫌壟斷行為:一是操作系統和辦公軟件部分不兼容,二是軟件搭售問題,三是停止XP系統技術支持。之所以說是老問題,是因為這些調查在其他國家市場都有過出現。比如美國司法部和歐盟都曾對微軟做出反壟斷調查,大多數都是針對搭售行為,也就是懷疑利用操作系統捆綁銷售一些應用軟件。
當然,不同市場對反壟斷的理解和范圍并不一樣。國家工商總局這次對微軟的調查,主要是依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當然,微軟是不是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還是應當在反壟斷調查程序結束以后才能認定。
不過,這里有個問題需要說清。《反壟斷法》并不是只針對諸如微軟這樣的跨國公司,國內的企業只要違法反壟斷法,也都要接受調查。因為這些控制市場價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不僅破壞了市場競爭機制,而且還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所以應該鼓勵競爭打破壟斷,從根本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自由充分公平的競爭機制是商品市場的活力之源。而要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與交易秩序,就必須旗幟鮮明地鼓勵競爭,反對壟斷。嚴肅認真地貫徹執行反壟斷法既有利于維護中小競爭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助于提升消費者福祉,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更有助于督促壟斷企業慎獨自律。
而反壟斷法既適用于傳統市場領域,也適用于互聯網、IT市場。只有在迅猛發展的網絡群雄中強調反不正當壟斷,健全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幻境,才能向社會提供良好的服務。網民才能用低廉價格獲取優質的網絡服務,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遺憾的是,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尚未對互聯網巨頭集中開展反壟斷調查。
倘若不法壟斷行為的確存在,反壟斷執法機構應根據反壟斷法予以行政處罰。違法企業不僅要對國家承擔行政處罰,還要對因此而受損的競爭者與消費者承擔民事責任。2012年5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就旗幟鮮明地允許與鼓勵因壟斷行為受到損失以及因合同內容、行業協會的章程等違反反壟斷法而發生爭議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討回公道。
當然,對于國家工商總局而言,還要提高這次微軟反壟斷調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為這次反壟斷舉措能不能經受得住國際社會的檢驗,關鍵在于調查程序要有公信力。
互聯網市場絕非一片反壟斷凈土。一些互聯網企業濫用壟斷優勢地位,限制和排斥市場競爭,扭曲了市場競爭機制,損害了網民的合法權益。對此,中小企業與廣大消費者怨聲載道。而消費者的利益是調查經營者壟斷性的重要因素,只考慮企業之間的得失,忽略消費者的利益,無法從根本上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