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義市千余輛出租車和數百輛公交車的喇叭均被按要求拆除。有駕駛員致電記者稱,拆掉喇叭后的近20天里,雖然市區交通噪聲減少了,但也增加了不少行車隱患。與此同時,這個為了控制中心城區交通噪聲的做法也引起爭議——有人認為拆掉喇叭涉嫌“強制駕駛員違法”;也有人認為,這樣才能根治亂鳴喇叭的陋習。
我曾問過一位播放震耳欲聾叫賣廣告的老板:整天在這樣嘈雜的環境中不覺得心煩嗎?他說:習慣了。我又問:周圍居民不抱怨你嗎?他回答:怨誰?大家都這樣……
提到環境污染,大家對空氣污染、水土污染印象深刻,可對噪聲污染及其危害卻缺乏足夠認識,甚至有人認為城市就該是喧鬧的。如今在很多公共場所,如公車、餐館、商場甚至大街上,高聲喧嘩、旁若無人地制造噪聲的現象比比皆是,這與我們欠缺安靜環保意識有關。我從教多年,經歷的環保教育活動無數,但營造安靜環境的教育活動一次也沒有。我認為,應將對城市噪聲的治理上升到環保高度,從教育入手,讓公民懂得噪聲危害,在公眾場合注重行為的文明。
市區禁鳴規定不能成一紙空文
郭義海(西崗區平等街)
在城市的大量噪聲中,汽車鳴笛占了很大比例,可以說眼下的司機對鳴笛毫無顧忌。其實很多城市都出臺了市內禁止汽車鳴笛的法規,但運行多年后,亂鳴喇叭的現象卻變本加厲,只要道路稍有不暢鳴笛聲便亂作一團,而且越是出租車、公交車“嗓門”越大,甚至還有大客車毫無顧忌地用刺耳的汽喇叭來耀武揚威,如今亂鳴喇叭已成了一些司機發泄不良情緒的方式。落實市區禁鳴規定不能僅靠自覺自律,拆喇叭也只是短期治理方式,終究還需依靠嚴格執法并加大處罰力度。
矯正喇叭噪聲需多管齊下
怒松(沙河口區中華巷)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交法還規定了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顯然,為治理交通噪聲強拆喇叭的舉措不僅不利于機動車警示避險,還有強制駕駛員違法之嫌。
矯正車輛亂鳴喇叭必須依靠社會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奏效。首先,對禁鳴區重點路段不按規定使用喇叭的行為要嚴管重罰;其次,要向駕駛員宣傳遇到緊急情況下使用喇叭的相關規定,鳴笛達到提示目的即可;最后,還要對行人、非機動車亂穿馬路以及占道停車、經營等違法現象加強管理,切實減少或消除導致亂鳴喇叭的誘因,我們的城市才會更清靜、更和諧。
駕校需承擔“車德”教育
海客(長海縣高中)
如何開車駕校是有比較系統的技術傳授,但是如何做到文明駕駛,開車族往往就很少涉獵了。其實這一課也應該由駕校來承擔。駕車需要有車德,不亂按喇叭、不亂用遠光燈、主動避讓行人等文明駕駛常識,應該在學習駕車技術之前傳授給學員,而這些文明習慣也將使學員終生受益。如果我們的駕校培訓只注重駕駛技術而忽視了對駕駛員文明駕駛習慣的培養,那么培養出馬路殺手及路怒一族就是自然的事了。
拆喇叭拆掉的是不文明行為
趙連卿(濟南市市中區)
拆喇叭減噪聲,一方面說明汽車喇叭聲已成為城市重要的噪聲源,另一方面說明亂按喇叭已成為城市文明的頑疾。表面上看是拆除汽車喇叭,實際上拆除的是不文明行為。
當下不少城市市區都設置了“嚴禁鳴笛”的標志,但很多司機仍然我行我素,為了搶道、為了催促前車以及出租車搶客時,都會長按著汽車喇叭,讓人不勝其煩。鑒于 “禁鳴”查處面臨取證難,拆除汽車喇叭無疑是成本最低、最簡單有效的方法。拆除了汽車喇叭,會讓司機更加警醒,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依次有序行駛,主動避讓行人,對城市交通來說是件好事。